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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語 DAOYU

    仙桃樓市6月陷入低迷,商品房成交量是2022年上半年最低的一個月。6月仙桃樓市共成交商品房源386套,銷售總面積約38937.81㎡,全市商品房成交均價約6007元/㎡。

    第一章 商品房市場分析

    2022年6月銷量公布,仙桃全市商品房成交386套,環比下降約30.07%,同比下降約62.67%;銷售總面積約38937.81㎡,環比下降約42.56%,同比下降約67.32%;全市商品房成交均價約6007元/㎡,環比下降約1.35%,同比下降約3.87%。其中城區銷量排行第一名是城東版塊的萬商創富港項目(公寓),銷售50套;排行第二的是位于南城新區的藍天花園,銷售35套;城南版塊的信和·御湖世家及南城新區的仙桃吾悅廣場項目并列第三,分別銷售34套。

    2021年6月—2022年6月仙桃全市商品房成交量趨勢圖
    2021年6月—2022年6月仙桃全市商品房成交面積趨勢圖
    2021年6月-2022年6月仙桃全市商品房均價走勢圖

    2022年6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批準預售501套,批準預售面積5.6萬方;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批準預售331套,批準預售面積4.06萬方。

    2021年6月—2022年6月仙桃全市商品房供應量趨勢圖
    2022年6月仙桃樓市預售許可證發放情況

    第二章 土地出讓成交

    2022年6月仙桃土地出讓結果公示,土地總出讓面積共608966.87㎡,共計12633.07萬元。

    第三章 銷售樓盤榜

    2022年6月,從全市商品房銷量排名前8來看,城西和城東各有一個在售項目上榜,城南2個在售項目上榜,其他均是南城新區在售項目。其中前三的分別是萬商創富港(公寓)50套、藍天花園35套、信和·御湖世家和仙桃吾悅廣場并列第三,分別銷售34套。

    排名 項目名稱 套數 面積(平米) 均價(元) 所屬區域
    1 萬商創富港 50 1817.77 3884 城東版塊
    2
    藍天花園
    35 4760.51 7294 南城新區
    3 信和·御湖世家 34 4279.93 5009 城南版塊
    4 仙桃吾悅廣場 34 3135.22 6853 南城新區
    5 現代·森林國際城|北苑 30 3477.93 6832 城南版塊
    6 風和日麗 24 2795.66 5849 城西版塊
    7 交投·滿庭春 22 2658.02 5276 南城新區
    8 朝陽麗景 16 1632.88 7151 南城新區

    第四章 樓市政策解讀

    2022年樓市政策解讀
    1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仙桃市2022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下限進行調整

    具體到細節,主要聚焦3方面工作重點: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仙桃市統計局確認2021年度全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4963元,確定繳存基數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6242元。


    2、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下限。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最低不應低于5%。各繳存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3898元/月(含單位、個人兩部分),月繳存下限為166元/月(含單位、個人兩部分) 。

    3、調整期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從2022年7月1日起開始辦理,此次調整的執行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每年調整一次。

     

    2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重視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的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具體到細節,主要聚焦6方面工作重點: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進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推動實現住有所居。


    二、明確對象。對象主要包括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及機關人員中在工作地無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難家庭。具體范圍和條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保障標準。相關住房的供給要滿足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群體的差異化住房需求,與不同對象的住房需求相匹配,充分考慮家庭人口、代際結構等因素合理確定。面向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原則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的70%。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準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戶型面積、租金價格或銷售價格、共有產權住房產權比例等具體標準,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

     

     

    四、供給渠道。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增加有效供給,摸清住房需求,對接市場資源,采取購買、改建、改造、租賃、新建等多種方式,提供多元化的租購住房產品。注重職住平衡,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項目要注意安排在工作地或者軌道交通站點附近,配套設施齊全,居住環境良好。

    五、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持有主體提供長期貸款,向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企業提供多樣化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務。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支持國開行、農發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六、組織保障。

    1、實地方責任。

    2、嚴格監督管理。

    3、強化部門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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